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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参考-第35期

发布日期:2023.11.25 浏览量:

经济信息参考


出品:战略投资中心 编辑:王永男 王丹丹 2023年11月24日

(第 35 期)




一、政策动向

1.五部门: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2.八部门: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3.三部门:统筹考虑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的信贷投放

4.四部门: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

5.山东省: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

二、产业咨讯

1.智能网联汽车:四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2.高端装备:我国高端工业母机实现微米级精密运动控制

3.房地产:10月70城新建及二手住宅价格环比跌幅均扩大

4.光伏:工信部表示中国光伏行业确实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

5.制造业:山东发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市中动态

1.市中区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专题调度会议

2.市中区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四、他山之石

新城区商业引流业态分析

五、专题解读

【PPP新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力促PPP回归初心

【专项债申报】乡村振兴类专项债项目谋划思路与案例

一、政策动向

1.五部门: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要求等。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来源:中国政府网)

2.八部门: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1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经研究,确定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济南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预期目标方面,将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60+万辆;将建设70+万台充电桩,0.78万座换电站。(来源:央广网)

3.三部门:统筹考虑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的信贷投放

11月17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研究近期房地产金融、信贷投放、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的要求,着力加强信贷均衡投放,统筹考虑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开年的信贷投放。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并购重组。配合地方政府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格控制新增;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合理降低债务成本、优化期限结构。(来源:金融时报)

4.四部门: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

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指出,要聚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金融服务的短板弱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包括信贷、债券、股票、保险、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在内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金融力量。(来源:央视财经)

5.山东省: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

11月15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鼓励以划定区域、时段等方式,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延长经营时间,划定临时停车泊位,允许夜间非交通高峰时段店外限时停车等,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来源:大众日报)

二、产业咨讯

1.智能网联汽车:四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符合量产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所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包括L3级驾驶自动化和L4级驾驶自动化。(来源:工信部网站)

2.高端装备:我国高端工业母机实现微米级精密运动控制

11月16日,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正在深圳举行。在本届高交会上首发亮相的国产五轴高端数控系统,具有响应速度快、精度高等特点,可以为我国的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杨之乐指出,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这套系统打破了国外长期的技术垄断,实现了微米级的精密运动控制。五轴五联动的同步单点的运动控制,未来能够在后期高精度的加工,风机、叶片、曲面加工等一些复杂的领域都可以取得很好的应用。(来源:财联社)

3.房地产:10月70城新建及二手住宅价格环比跌幅均扩大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个数略增,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同比涨跌互现。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0.3%,二手住宅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下降0.8%;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环比下降0.5%,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5%和0.6%,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分别有56个和67个,均比上月增加2个。(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4.光伏:工信部表示中国光伏行业确实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

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国光伏行业确实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但总体属于行业发展正常范围。近期,欧洲太阳能电池板价格暴跌,有声音认为这是由中国企业以“史无前例”的速度争夺市场份额导致。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有关国家充分尊重并遵循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减少阻碍市场自由贸易等行为,共同推动全球光伏产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合理规划布局,稳步推进产业技术迭代和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来源:财联社)

5.制造业:山东发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提出山东将加快培育3个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世界级集群,培育认定8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集群,积极打造3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集群。同时,山东将推动集群主导产业产值稳步提升、竞争力影响力逐步扩大,打造动力装备、高端铝业、智能家电等3个超过5000亿元的产业集群;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食品等7个超过3000亿元的产业集群;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海工装备、轨道交通、现代轻纺、生态环保等一批规模达到千亿级的产业集群。针对集群内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组织开展“泰山登顶”集群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活动,辅导上市融资。(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

三、市中动态

1.市中区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专题调度会议

11月16日,市中区招商引资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召开,听取有关任务目标完成及项目落地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鞠正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领导孟庆顺、李常青、王莹参加会议。会议强调,要紧盯任务目标不放松,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强化人员配置,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精准发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要加强产业部门协同联动,深入挖潜行业龙头企业、现有产业链条、上级业务部门优势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沟通招商引资信息,围绕招商引资要素保障积极作为,切实形成招引工作合力。要始终坚持以项目落地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项目策划储备的精力投入,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来源:市中头条)

2.市中区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11月17日,市中区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孟庆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临近年终岁尾,受季节变化因素、经济活动因素和安全管理因素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会议强调,要聚焦消防、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山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抓好高处坠落、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拧紧责任链条,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筑牢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领域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区动。(来源:市中头条)

四、他山之石

新城区商业引流业态分析

新城区是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后,为缓解城市压力、拓展城市功能,对城市空间的延伸和资源的重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建成区内由于布局混乱、密度过高、负荷过重造成的种种弊端。

对于商业而言,一个新城区的商业会面临种种难题,如:市场竞争激烈。新城区商业的发展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大量的商业项目争相进驻,导致市场竞争激烈,如果没有足够的特色,很难立足。客流量不足。一个新城区的成熟至少需要十年,甚至更久,因此相较于老城区,周边固定消费者不多,客流量不足。

(一)新城区商业有哪些引流业态?

对于新城区来说,一个新城区的成熟至少需要十年,甚至更久,因此,需要以凝聚人气为目标,多考虑引流业态,通过引流业态带动项目发展,弥补新城区客流不足的问题。

以下是新城区商业的一些引流业态:

1.体验式购物。体验式购物是一种让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享受体验的商业模式。在新城区商业中,可以引入一些独特的体验式购物项目,如室内植物园、儿童游乐区、主题广场、美食广场等,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体验和消费。

2.智慧商圈。智慧商圈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商业运营效率的商业模式。在新城区商业中,可以引入智慧商圈的概念,通过智能化管理、智能化营销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商业价值。   

3.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以文化为依托、以创意为手段的商业模式。在新城区商业中,可以引入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如艺术馆、美术馆、科技馆等,以吸引更多的文化爱好者和创意工作者前来消费。

4.健康养生。健康养生是一种关注人们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商业模式。在新城区商业中,可以引入一些健康养生的项目,如健身房、瑜伽馆、中医理疗店等,以满足人们对于健康养生的需求。

5.餐饮娱乐。无论是新城区还是老城区商业,餐饮娱乐一直以来都是商业项目必备的业态类型,因此,新城区商业要想依靠餐饮娱乐业态引流,可以引入一些有特色的餐饮店和娱乐场所,如主题餐厅、区域首店、品牌旗舰店、小众运动类业态等,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消费。

以上是新城区商业的一些引流业态,这些业态都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并提升商业价值。然而,在选择适合的引流业态时,需要考虑当地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特点,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不能为了“引流”而“引流”。

(二)新城区商业项目如何规划设计?

对于新城区来说,商业发展更显重要,如何规划设计,让新城区商业更具吸引力,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1.精准的项目定位。一般而言,新城区不同于老城区,周围客群可能很多是买房子做婚房的刚需人群,客群的年龄偏年轻化,那么项目可以往年轻和家庭消费群去做,在定位上围绕周边消费客群需求做精准定位。

2.充分利用新城区公共资源开发商业。利用新城区公共资源开发商业项目,比如利用新城区公共交通资源,采用TOD开发模式来开发商业项目,通常是以火车站、高铁站、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站点为半径,打造集购物、休闲、娱乐、旅游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商业综合体,利用交通带来的先天优势,打造差异化竞争。

3.引进能够聚集人气的商业新引擎。一个新城区的成熟至少需要十年,甚至更久,而对于新城区商业而言,需要以凝聚人气为目标,要多考虑引流业态,通过商业新引擎带动项目发展,弥补新城区客流不足的问题。

4.举办优质的营销活动。相对比老城区的成熟商业圈来说,新城区的商业缺乏竞争力,没有太多的固定消费群体,且人流量不足,因此需要举行一系列的引流活动,来聚集人气,带动商业的发展。比如艺术展、动漫展、主题IP展、电竞比赛、名人座谈会、手工艺品集市等都是具有一定聚客能力的引流活动。

(三)案例解析

1.沧州吾悦广场

沧州吾悦广场是新城集团布局沧州的首座城市综合体,同时也是沧州首家全业态体验式购物中心。深度挖掘沧州“武术之乡”、“杂技之乡”及“狮城”等特色文化标签,并将运河文化融入其中,打造17万㎡富有沧州特色的购物体验空间。

在业态方面,沧州吾悦广场汇集了200余家人气潮流品牌,13家主力店,90余家首进沧州品牌。不仅在室内购物街区中布置了大量富有文化意味的互动式景观,还通过业态规划融合了观影、VR体验、密室逃脱、儿童乐园、健身房、电玩城等多种体验式消费类型,全方位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此外,作为沧州首店,沧州吾悦广场开业盛况空前,各界摇滚玩咔齐聚,百架无人机集结的无人机炫彩极光秀,以及为消费者准备了丰富的现场活动以及超值折扣优惠,吸引无数周边消费者参与。

2.上海万科天空之城

上海万科天空之城位于青浦新城大虹桥板块,依托于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前瞻定位为“新城市TOD商业”,覆盖多元业态,满足消费者多维度需求,与消费者共生长通过集中打造居住、办公、文化娱乐、教育为一体的商办综合体项目,为新城注入活力。

上海天空之城总建筑面积约80万㎡,集合天空万科广场、天空万科中心以及住宅小区、河滨绿地等。其中,商业体量约10万㎡的复合型购物中心-上海天空万科广场,围绕品质、陪伴、探索、绿色四个关键词,在购物中心内“纵向”打造了生活理想厅、成长陪伴室、玩乐情报局、能量补给舱四个价值场景,在满足家庭日常消费的基础上,为周边大量商务人群带来全新的消费方式。

在业态品牌上,围绕周边消费客群需求,引进了诸多重磅品牌和城市/区域首店,如弹力猩球、奈尔宝儿童乐园、蔚来、Nitori、CGV影院、威尔仕W Fitness、Seesaw Coffee等。

结语:城市扩容发展,消费人群外迁,新开发区成为城市发展的重心,这已是大势所趋。对于新城区商业而言,需要以凝聚人气为目标,多考虑引流业态,通过引流业态带动项目发展,弥补新城区客流不足的问题。(来源:飙马商业地产)

五、专题解读

【PPP新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力促PPP回归初心

2023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正式发布。115号文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以下简称“PPP”)新机制的总体要求、建设实施、运营监管、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指导意见,该文件也是后续PPP实施的主要政策依据。

整体而言,自2014年起,PPP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中国形成了巨大的PPP项目市场。随着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近年来在PPP领域暴露出不少问题。《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PPP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入库环节审核不严、履约环节不尽诚信、建设运营环节不当推责揽责。

自2023年2月各地PPP项目暂停推进以来,PPP模式何去何从,坊间十分关注,也亟需国家层面的政策加以明确。115号文回应了PPP领域的诸多争议,是初心与价值的双重回归。

1.新老划断、理清部门分工—理顺政策适用

自2014年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相继推出一系列PPP政策文件,但部门文件之间存在不协调,使得各地在政策适用上面临诸多困惑。115号文解决了实践中各地政府疑虑的政策适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115号文明确了政策上的新老划断,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新机制执行。即“新人新办法”,至于“老人是否老办法”并未在115号文明确给出答案。

二是115号文明确了PPP项目的部门分工,115号文要求PPP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特许经营模式的推进工作与政策指导,明确发改部门是PPP项目的政策主导及主管部门身份。

我们理解,后续按照新机制实施的PPP项目,除了按照新机制报批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及开展可行性论证外,无须再履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程序,不再执行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规定,财政部PPP项目库也将取消,政策制度层面也将进一步清理完善。

2.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项目适用范围

PPP模式在我国最初主要运用于部分经营性与准经营性的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项目,并依托于特许经营,主要以BOT/TOT等方式运作。2014年开始的此轮PPP政策在项目范围上进行了极大的扩展,也将部分非经营并主要依赖政府付费的项目纳入PPP项目范围,从实践情况看,部分地方出现了以下问题:

一是PPP模式被作为政府融资或举债的工具。部分地方不乏将明显缺乏运营内容的项目进行PPP包装,通过社会资本实现项目融资,片面强调PPP模式的融资功能,忽视项目运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使得PPP模式丧失了以借助社会资本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初衷,异化成了政府融资工具,增加了政府隐债风险。

二是PPP项目范围的扩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透支未来财政支出的冲动,超前投资屡见不鲜。一旦地方财政无法持续增长,政府履约不能风险凸显。

虽然财政部门之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试图对前述问题进行矫正,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该等纠偏、审查对项目正常推进也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以审计认定结论取代商业规则与行业惯例的做法,扰乱了投资人的投资预期,使得部分项目陷入僵局。

115号文强调PPP模式主要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强调通过项目自身的经营收入收回投资、取得回报,而不是完全依赖政府付费,不能因PPP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这种项目范围选择也体现了摒弃融资思维,注重项目建设运营水平提高的价值取向。

我们理解,115号文出台后:

一方面,对于自身缺乏运营内容及运营收入,主要依靠政府付费的非经营性项目,无法再采用PPP模式实施。

另一方面,对于准经营性项目(使用者付费无法足额覆盖投资的项目),政府方也可以在“不因PPP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的大原则下给予支持,包括在项目建设期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以及运营期的补贴,但该类项目对使用者付费的占比是否有要求,运营补贴的具体界定,115号文并没有给出答案。

另外,对于是否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可以按照穿透原则判断,即表面上是政府付费,实际资金来源于使用者付费的,也可纳入使用者付费项目范围。

3.细化PPP重点领域—PPP重点领域得到扩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令第25号)列明PPP模式主要运用的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115号文不仅提出PPP模式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在细化原有重点运用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社会项目;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枢纽改造等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也将是PPP模式的重点运用领域。

4.重视民营与外资企业的参与—回归PPP模式本源

PPP从其定义中可以看出实际是一种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关系,我国早期的PPP项目事实上也主要是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参与较多。2014年开始的此轮PPP,已经较少看到外资企业的身影,民营企业参与度也相对有限,国有企业异军突起。地方政府基于各种原因对于国有投资者的偏好,客观上压缩了民营企业的投资空间。

115号文提出,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PPP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并以项目清单的形式具体列出适宜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民营企业占比不低于35%、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别,这是PPP模式新机制的一项重大突破,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额外支持,也是一项旨在回归PPP本源的具体举措。前述对于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针对新建(含改扩建)项目,也给国有企业的参与留有空间,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项目也为115号文所鼓励。

我们理解,后续对于“民营企业”的定义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理清,对于支持民营企业优先参与的政策如何落地也可能面临诸多难点。总体而言,前述政策对于深耕行业多年的民营企业是个重大利好,对于国企投资人参与新建项目提出了挑战,但该等政策能否与相关招标、政府采购法规有效衔接,得到市场的积极响应也有待观察。

5.重视规范推进、强化运营监管—规范与发展并重

115号文对于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特许经营者的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项目审批与调整程序、项目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再强调“规范”推进,同时强调在运营评价、违规与失信惩戒、履约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强化并落实监管。

值得注意的变化是:

(1)特许经营方案将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履行审核手续,并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因此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批有可能超出本级政府的权限范围;

(2)运营期限的上限再次提升到原则上不超过40年,有助于提高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

(3)根据资金来源有无政府注资决定项目的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操步骤;

(4)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对投资者的稳定性以及明确项目投资边界、合作范围提出要求,限制了项目的随意性;

(5)严禁以提前终止为由将特许经营转变为通过建设—移交(BT)模式变相举债,杜绝通过提前终止方式实现项目包装;

(6)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作为PPP项目信息的主要披露平台。

PPP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规范实施始终是行稳致远的“基石”,115号文对于新机制的相关规范与监管要求,也表明对于PPP模式的后续发展也需要建立在规范之上。(来源: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专项债申报】乡村振兴类专项债项目谋划思路与案例

2017年,中央提出了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建设,并逐步拓宽投资领域、完善融资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乡村振兴专项债是由省级政府发行的项目收益债,起到引导其它信用债分支市场配合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在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发行期限一般对应项目收入周期,最长不超过30年,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还款方式。本文对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了系统分析,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和项目特点,并提出相应的谋划建议。

1.农业农村类专项债支持范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强调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支持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重大项目。农业农村建设内容涵盖面广,涉及种类丰富,从专项债券的投向领域来看,农业农村项目主要投向农林水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冷链物流领域等几大领域。本文将其归纳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类、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类、种业提升类五大类。

(1)高标准农田建设类

按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通则》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在于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智慧农业)、建后管护等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时的申报主体一般为本级农业农村局(县级及以上),项目单位一般为地方农业投资公司(国有独资)。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券建设内容一般为:1、生活垃圾治理:以垃圾中转站、垃圾分拣场、公共厕所等为主要建设方向;2、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为主要建设方向;3、村容村貌提升:以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供水、供电等村庄街巷硬化工程;工矿废弃物复垦、增减挂钩等作为主要建设方向。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或水务局。

(3)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类

冷链物流发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库、周转仓库等冷链仓配区和加工区,冷藏车等冷链物流车辆,电商运营、线下交割等服务中心,动植物检疫站、农产品质检站等检疫中心,农副产品仓配区和分拣加工区,配套农改商超社区店、停车场、物流货架等基础设施。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商务部或工业园区管委会。

(4)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类

农旅融合方面: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文化和旅游局。

农产融合方面: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业园等,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

(5)种业提升类

种业提升类建设内容通常为农作物种业(农作物育种能力提升)、畜禽种业(种猪、种牛、种羊繁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水产种业(渔业育苗等)。

(6)总结: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已发行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的情况来看,一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种植基地、畜牧业养殖基地、农产品检测中心、农贸交易市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代农产品产业园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农村道路桥梁的新建和改扩建、泵站、水闸、渠道的修建完善、水系梳理、河道清淤、塘坝整治、破旧危房拆除、易地扶贫搬迁、村庄园林绿化、户厕改造、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副产品加工车间、仓储物流中心、冷库、配套建设停车位、给排水、供电、消防、环卫设施等。

2.乡村振兴类专项债项目特点

(1)项目建设内容

乡村振兴类专项债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类、乡村振兴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类、乡村振兴公共服务配套类、乡村振兴旅游类等四类项目。从全国各地已发行的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来看,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果蔬、粮油、水产、生猪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产品产业园区、产业强镇建设,水库移民,土地复垦,水利建设,脱贫迁建,农村公路,特色小镇,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

(2)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乡村振兴类专项债项目实施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从事农业农村投资开发的国企平台。

(3)项目收益来源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自身盈利性较弱,收益来源主要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广告收入、涉及到水系类基础设施的可产生水面经营权转让收入、养殖收入等。

乡村振兴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类项目自身存在一定收益性,主要为农产品种植(养殖)收入、种植(养殖)基地对外出租收入、种植(养殖)技术推广收入、交易市场摊位出租收入及配套的冷链、储存服务、广告、停车等收入,部分项目满足政策扶持条件的,可产生政策性补贴收入。

乡村振兴公共服务配套类项目根据具体提供的公共服务向公众收取相关费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如供水费用、污水处理费、门诊收入、学费收入等。

乡村振兴旅游类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不同,可产生多样性的收益来源,常规性收益来源于门票收入、商铺租赁收入、广告费收入、餐饮住宿收入、活动场地租赁收入、农作采摘体验收入、停车费收入等。

3.乡村振兴类专项债谋划痛点

(1)项目涉及部门多,办理手续批复的周期相对较长

项目建设内容较多,工程量小而散,涉及部门较多,比如土地整理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旅游涉及到旅游局,农田水利建设涉及到水利局,污水处理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种植养殖涉及农业农村局等。在办理项目相关批复上,需要协调各部门意见,办理周期相对较长,影响申报进度。

(2)项目收益能力差

项目自身收益能力是谋划项目的核心点,大多数项目自身盈利能力差加大了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难度。通常面临公益性充足、收益性缺乏问题,农业农村项目中许多收益来源相较于城镇来说收费标准偏低,比如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仓储冷链等收入,收费标准相对来说比较低,甚至可能出现成本高于收入的情况,项目投入产出比不匹配、经济效益比较低。

(3)易与“产业项目”混淆

种植或是养殖类收入容易引起产业化嫌疑。种植类或者养殖类的专项债券项目,比如蔬菜大棚、养殖场(兔舍、鸡舍、猪舍)、屠宰场建设项目,前期需要投入的成本比较高,通常用农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偿还债券资金的来源,容易造成销售收入占比过高,同时市场中对于产业化项目又无明确界定,因此此类项目容易被定性为“产业项目”,无法申报专项债券资金。

4.乡村振兴类专项债谋划建议

(1)加强同类项目统一规划

乡村振兴类项目具有内容多、规模较小、边界模糊等特征,并且原有项目运作模式主要以财政资金拨款,由农村农业局及各乡镇分散建设,缺乏项目的规范性和规模性。规范性的缺失不利于项目的审核,规模性的缺失导致专项债券融资规模有限,债券融资效率不足。

策划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项目时,可集合本区域各乡镇同类型项目,通过统一规划形成整体项目并履行立项等审批手续,明确项目边界,做大项目规模,提升项目规范性,保障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发行的合规性,提升债券融资效率。

(2)充分挖掘项目潜在收入

乡村振兴类项目往往收益偏低、资金回收期较长,基础设施类项目更是基本无收益,导致项目收益融资平衡难。因此在设置规划建设目标的同时,也应重视后期运营,明晰项目经营属性。

策划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时,需充分识别并挖掘项目潜在收入,在规划阶段将部分可经营内容纳入项目范围,如建立配套市场商铺、拆迁耕地复垦、林业种植、水面经营等,提升项目经营属性,扩大项目收入来源,满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要求。

(3)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

乡村振兴类项目经营内容一般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耕地指标交易、农村土地出让、水面承包出租、种植(养殖)、景区运营等收入的实现均面临较大挑战,导致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存在一定风险。

发行专项债券的乡村振兴项目需加强项目后续的运营管理,提升项目策划与宣传能力,通过加强与国土部门对接、种植(养殖)扶持、宣传活动策划、主体活动举办等多途径有效保障各项收入的可持续性实现,降低偿还风险。

(4)依托机构增强发债能力

专项债券策划发行涉及项目分析遴选、项目可研编制、项目初设编制、专业机构审核、信用评级等多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类项目在项目规模、项目收益、合规手续等方面的短板,建议地方政府在探索发行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时,整合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专项债券策划发行提供全流程服务,规避债券发行存在的部分问题,降低债券潜在风险和发行难度,保障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的成功申请与发行。(来源: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毅咨询、农兴社)。